经过自评、互评、集中测评、公示等环节,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校党委决定,命名机械工程学院等16个单位为2011—2012年度校文明单位;命名党委办公室等12个部处为2011—2012年度校文明部处;命名视频工作室等18个窗口单位为2011—2012年度校文明窗口。具体名单如下:
文明单位(16个):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航空运输学院、服装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中法埃菲时装设计师学院、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工程实训中心。
文明部处(12个):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党委宣传部(新闻办)、校长办公室、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图书馆、档案馆。
文明窗口(18个):视频工作室、信访办公室、对外文化教育交流中心、网络中心、人事科、工资科、师资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会计科、物资供应中心、学生处“一站式”服务大厅、工会办公室、团委志愿者中心、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学院办公室、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艺术设计学院学院办公室、中法埃菲时装设计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希望获得命名的文明单位、文明部处、文明窗口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学校新一轮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中,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现代化特色大学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