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传来喜讯,我校获评“第十七届(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至此,我校已8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基层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是学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
在2013-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我校党委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大学精神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文化育人,努力探索解决好精神文明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主动丰富创建内涵,积极拓展创建载体,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各基层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全校师生共同参与下,学校再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已形成文明创建工作“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