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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2 浏览次数: 14

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我校文明程度的提高,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妇[20175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范围

申请人须为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女性教职员工(在职),男方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且婚龄10年以上。

(二)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范围

申请人须为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女性教职员工(在职),男方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且婚龄10年以上。

二、推荐、评选名额

评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八对,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一对。

三、推荐、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夫妇携手,互帮互学,比翼齐飞,事业和谐发展;

5.家庭美满,敬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和睦互助。

四、评选要求和办法

1.评选工作在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广泛发动,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遴选推荐。

2.各部门工会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妇。夫妇不在同一部门的,以女方所在部门推荐为主。新推荐的夫妇原则上不作为市级推荐对象,但成绩非常突出的,可推荐申报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历届校模范佳侣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推荐对象,可推荐申报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历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原则上不再作为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对象。

3.各部门工会于1115日(周三)前将推荐表(申报校级填附件一、申报市级填附件二)和“详细事迹”(含照片)电子版报校工会邮箱gh@sues.edu.cn,纸质一式三份送到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415)。

4. “推荐表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请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文字材料及工作或生活照两张交校工会。

5.评委会由校评审委员会组成。学校将于11月下旬召开评审会,根据推荐材料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投票、评议与审核,确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候选人以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人选。

五、奖励办法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于2018年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暨先进表彰会,对被评选为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2017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并颁发证书、奖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67791254

箱:gh@sues.edu.cn址:行政楼415

附件1:2017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doc

附件2: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docx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