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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7年征兵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02 浏览次数: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上海市征兵命令,2017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已经开始,欢迎我校学生踊跃报名。

一、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年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在校生为2017年年满1822周岁(199511日至19991231日期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科大三年级可放宽到23周岁(19941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311日以后出生)。女性为2017年年满1822周岁。

二、征集条件

1、视力:左眼4.5以上;右眼4.6以上。

2、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3、男性体重:身高减去110为标准体重。上限加上30%,下限减去15%

女性体重:身高减去110为标准体重。上限加上20%,下限减去15%

4、报名的学生,要征得父母亲同意,作好去部队的准备。

5、其他条件以体检、政审为准。

三、优待政策

1、入伍大学生优待金、安置金和奖励金标准:

应征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毕业后获得优待金、安置金、学费补偿金、补贴金、社保金等累计不少于20万。

2、退役大学生学业相关优抚政策:

1)设立“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应征入伍的专科生,专科毕业后,参加市教委单独设立的退役大学生专升本考试,单考单录,专门设立名额;

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本科限一二年级,专科限一年级);

5)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3、入学前为外地户籍的大学生落户专项政策:

1)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2)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居住证,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可缩短2年时间。

4、退役毕业大学生报考上海市公务员及就业相关优惠政策:

1)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2)每年在本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对报考警察学员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8周岁;

3)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村官”考试,对考试合格者优先招录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

4)职能部门每年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退役士兵。

备注: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与在校生同等优惠政策。

4、享受国家、上海以及我校规定的其他有关待遇。具体可向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20征兵动员宣传、学生报名。

6区武装部、征兵办组织例行体检;校征兵办公室开展政审。

9上旬送兵。

注:报名时请带好10张同底版1寸免冠照。

五、报名方法

即日起,有意入伍参军的学生可先前往本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报名,填写并递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预征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学工系统下载或者学生办公室领取)。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学工系统(http://my.sues.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六、校武装部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6779137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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