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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6 浏览次数: 16

各街道、镇及相关单位:

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本着促进社会参与文明创建、资助公益活动、扶持重点项目、注重队伍建设、培育工作品牌、加强经验交流、致力于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的宗旨,拨专款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优秀项目进行资助和补助。松江区文明办从即日起接受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1、本区各街道、镇、委办局文明办、宣传部门,各人民团体,松江大学城各高校;

2、在松江注册的非经营性社会公益组织;

注:区文明办将对历年立项项目进行抽查,如发现申报主体有未完成历年立项项目或违规使用基金等现象,将取消今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项目

资助项目的范围包括:系列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和市民修身等领域的各类活动项目,并且在申报时已有策划方案或开始实施,并计划在申报年度完成

请各单位在资助项目范围内结合各自特点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如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确有其他突出的创新项目,文明办将在严格审查后,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资助。

三、申报方式

申报者需提交《项目资助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项目所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如策划方案等)电子稿及纸质盖章材料。

电子材料请发送至:sjwmb@126.com

纸质材料请递送至:松江区园中路11号楼918

申报截止时间:2017731日。申报截止后,区文明办将按照基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评审会。

联系人:夏慧滋,联系电话:37735925

附:上海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项目资助申报表.doc

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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