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关于开展2017年度十佳校园媒体、优秀个人及作品评选暨新媒体联盟第一届理事单位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6 浏览次数: 258

各单位及学生组织:

近年来,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办的校园媒体平台百花齐放,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有效联动、聚合传播、融合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有较大活跃度、影响力、公信力的优质校园媒体,在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中主动谋划、做成做优,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为学校创建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营造了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表彰先进,分享总结典型经验,结合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党委宣传部开展2017年度十佳校园媒体、校园媒体创新之星(十佳学生记者)、优秀学生记者、校园好新闻奖等评选工作,同时开展学校新媒体联盟第一届理事单位推荐和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1 、组织奖:十佳校园媒体/优秀校园媒体。十佳校园媒体10个,颁发十佳奖牌和证书;优秀校园媒体10个,颁发获奖证书。

2、个人奖:校园媒体创新之星(十佳学生记者)/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学生记者10名,颁发校级获奖证书;校园媒体创新之星(十佳学生记者)10名,颁发校级获奖证书。

3、作品奖:校园好新闻奖。设文字类(通讯、消息、评论)、新媒体类(图文、创意、传播)、视听类(摄影、广播、视频)等三个大类评选项目,按大类分别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奖作品均颁发校级获奖证书。

二、参评范围及条件

1、十佳校园媒体/优秀校园媒体。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办或指导的校园媒体均可申报。评选条件:

1)有明确的主管或指导单位,在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持续运营1年以上,有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

2)有较为广泛和稳定的读者群、粉丝数,在校内校外有良好的形象和影响力;

3)积极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内容创造、平台搭建、活动运营、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2、校园媒体创新之星(十佳学生记者)/优秀学生记者。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均可推荐优秀学生记者申报,校园媒体创新之星(十佳学生记者)从优秀学生记者中产生,评选条件:

1)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办的校园媒体中担任记者、编辑等学生骨干1年以上,并获得所在单位或指导单位推荐;

2)个人及带领团队在校园媒体内容原创、采编、平台运营、技术创新、媒介融合、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的有较为突出的成绩。

3、校园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20169月至201711月期间在校内媒体平台刊播的文字类、新媒体类、视听类原创作品。

1)参评人员须为全日制在校生,校级及学院新闻中心、团学组织、校园媒体记者等。

2)作品导向正确,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受众喜闻乐见,正确引导舆论。

3)参评作品的作者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规定申报。作者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

三、评选进度及要求

1、申请阶段(1201日-10日)

申请媒体及个人填写附件1中对应《申报表》和《汇总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A4纸双面打印,将书面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签审盖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03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xcb@sues.edu.cn)。

2、初评阶段(1211日-15日)

党委宣传部汇总申请材料,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及评选标准确定入围组织及个人名单。

3、展示与评审阶段(1216日-20日)

通过学校官方微信进行线上投票展示,网络投票得分占30%。12月底组织相关部门老师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得分占70%。“投票+评审”总得分前10名获评十佳校园媒体校园媒体创新之星(十佳学生记者)

4、校园好新闻奖采取线上投稿,现场评审方式进行。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7年度校园好新闻奖申报表(附件2),提交给指导单位或媒体组织汇总后,1215日前按指定方式交至党委宣传部,个人申报表只需提交电子版(xcb@sues.edu.cn,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或媒体名称+好新闻投稿),单位汇总表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签章版(行政楼403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52017年底至2018年初,学校召开相关工作会对获奖的组织、个人、作品进行表彰。

四、同期事项

请各单位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媒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委[2017]23号)的文件精神,做好本年度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请注册或管辖有校园新媒体的各相关单位于20171215日前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附件3),向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登记(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405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xcb@sues.edu.cn)。所有登记备案的校园媒体均可申请加入新媒体联盟理事会,经审核评议可推荐为第一届理事单位,所属媒体学生负责人当选学校新媒体联盟第一届学生理事。

联系电话:67791332(宋老师、杨老师)

  

  

党委宣传部

201712101

附件1《申报表》和《汇总表》.docx

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7年度校园好新闻奖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

附件3: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