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及管理,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评选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办法》(沪工程档(2017)1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申报,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评审,拟对以下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如发现其中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在公示5日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一、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财务处
审计处
国际交流处
团委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服装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社会科学学院
二、校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李 静 李幸儿 陈莉萍 郑凌莺 胡红艳
徐文静 徐晓敏 陶祖耀 谢志霞 解青青
三、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
四、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67791314
联系邮箱:zh@sues.edu.cn
档案馆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