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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预告(2017年13号)
发布时间: 2017-12-22 浏览次数: 32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沪工程委干〔20165号)的有关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对梅运笋等8位同志进行试用期满考察,现予以预告。

一、考察对象

梅运笋,男,现任纪检员;

熊伟,女,现任党委组织员;

朱小芳,男,现任保卫部(处)副部(处)长兼安全办公室主任;

易丽,女,现任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何涛,男,现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新锋,男,现任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徐蓉蓉,女,现任中法埃菲时装设计师学院副院长;

郑树彬,男,现任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的试用期为20161220-20171219日。

二、考察时间

20171221-20171229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具体请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联系(地址:行政楼415413室;联系电话: 6779126567791256电子邮箱:zuzhi@sues.edu.cn)。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