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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预告(2018年1号)
发布时间: 2018-01-09 浏览次数: 32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沪工程委干〔20165号)的有关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对李媛媛、刘瑾同志进行试用期满考察,现予以预告。

一、考察对象

李媛媛,女,现任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20161220-20171219日;

刘瑾,女,现任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201715-201814日。

二、考察时间

201818-201811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具体请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联系(地址:行政楼415413室;联系电话: 6779126567791256电子邮箱:zuzhi@sues.edu.cn)。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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