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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1-20 浏览次数: 28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提名中层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岗位

1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2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3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副院长

4、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

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应为中共党员,五年以上党龄;现任正处级(职);或具有副处级岗位两年以上且一般应具有两个以上副处级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当副处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政治思想坚定,廉洁从业,勤勉尽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敢于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进取心;

2、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副院长、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熟悉相关专业,在相关学科领域中有一定成就;具有一定的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具有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提名由二级单位党组织或机关部门提名,同时,欢迎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提名截止时间

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8126日(周五)中午12点前交党委组织部或投入党委组织部在松江校区行政楼大厅设立的投票箱内,也可以以E-mail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15

联 系 人:张可菡      周晓舟

联系电话:67791265        67791270

E-mail: zuzhi@sues.edu.c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119

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组织提名表.doc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他人提名表.doc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个人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