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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型机关建设”业务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8 浏览次数: 17

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加强研究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机关服务学校转型发展的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研究型机关建设业务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发展三大战略指引下,进一步推进三型机关建设,更好落实学校中心工作。为提升机关人员的工作研究能力,提高机关科学管理的水平,着力加强机关执行力和服务力,鼓励机关教职工针对三型机关建设和业务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研究成果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全校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职工均可提出申报,个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联合攻关。

2.课题负责人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需填写附件的《课题申报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于2018323日前提交至机关党委,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gdw@sues.edu.cn,逾期不予受理。标题格式为:部门-姓名-课题名称,如党委办公室林大力三型机关建设瓶颈。联系人:孙文钧,地点:行政楼A429,电话:67874120

三、课题立项

1.2018研究型机关建设业务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具体见附件1)中所列均为方向指导性内容。申报课题不在《指南》范围内的,也可提出申报。

2.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机关党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书中研究思路、内容纲要、计划安排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择优立项,数量暂定20项。

3.立项后的《课题申报书》被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作为课题实施、工作推动、验收结项的依据。

四、课题管理

1.课题研究时间:20184月至201811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2.经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照《课题申报书》填写的内容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研究内容和进度。如出现研究目标调整、内容更改、责任人变更、时间进度延长等对课题研究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课题负责人须及时向机关党委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凡批准立项的课题,须在201811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研究成果。未按期结题或成果质量不高的,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4.凡批准立项的课题均参照校级科研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研究成果

1.研究成果为学术论文,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申报者需围绕立项课题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2.课题结题后,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课题完成质量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不同层次。对优秀的项目,颁发证书、给予表彰。

六、经费支持

每项批准立项的课题,可获批4000元经费资助。对评为优秀的项目,酌情给以课题负责人增加研究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研究型机关建设”业务理论研究课题指南.docx

“研究型机关建设”业务理论课题申报书.doc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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