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刘志钢,男,1974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辽宁朝阳,全日制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拟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院长。
董万鹏,男,1976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四川万源,全日制大学,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副教授,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拟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
方宇,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黑龙江拜泉,全日制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执行主任(试用期),拟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执行主任。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67791270,联系地址:行政楼415室,电子邮箱:zuzhi@sues.edu.cn。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