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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任 职 前 公 示(2018年5号)
发布时间: 2018-04-29 浏览次数: 922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刘志钢,男,19746月出生,汉族,籍贯辽宁朝阳,全日制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19967月参加工作,1995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拟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院长。

    董万鹏,男,197610月出生,汉族,籍贯四川万源,全日制大学,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副教授,19997月参加工作,1999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拟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

方宇,男,197412月出生,汉族,籍贯黑龙江拜泉,全日制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19977月参加工作,1997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执行主任(试用期),拟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执行主任。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2018428日至20185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67791270,联系地址:行政楼415室,电子邮箱:zuzhi@sues.edu.cn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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