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以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工程硕士(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和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材料进行公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工程硕士专项评估材料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7日;艺术硕士专项评估材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如您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邹栎;联系电话:67791224;地址:行政楼A113。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1日
附件:工程硕士(交通运输工程)总结报告.pdf工程硕士(交通运输工程)简况表.pdf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自评报告.pdf工程硕士(交通运输工程)附件材料.pdf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参评点情况表.pdf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评估材料附件1.rar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评估材料附件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