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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4 浏览次数: 61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81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保【20181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范围内的各类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定每间实验室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按照“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贯彻“谁主管、谁检查,谁使用、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

各学院、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员(安全员)

成员: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三、排查方式及内容

针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带领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所辖实验室房间逐一进行排查危险源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检查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一),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各实验室内的危险源及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填写于《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附件二),由领导小组按照实验室房号进行分类汇总,于2019116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对各学院存在的安全隐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在117日~18日进行现场核查。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做到即知即改。对于个别有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视隐患危害程度,提出隐患整改要求与计划,限期整改。

附件下载地址:云盘5-文档库-部门文档-00全校文档库-47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载中心-实验室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67791261

附件: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附件二: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