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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师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0 浏览次数: 25

时间:2019-03-20浏览:404来源:校长办公室作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文件精神,高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已成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安全责任事故将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细则》(沪工程资【201822号)规定,我校全体师生均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准入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已搭建安全知识学习平台“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该模块包括实验室通识类安全以及化学类安全、消防类安全、辐射类安全等9个类别的专业题库并支持自建题库。现组织开展全校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或科研的教师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体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或科研的教师和申请到我校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校外人员。

二、实验室准入考试

1、考试时间:2019318日到2019430日;

2、组织形式:各学院自行组织本院师生登录系统考试;

3、进入系统方式:地址栏直接输入202.121.126.68或学校主页进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点击“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系统登录界面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初始密码:123456。校外人员登录账户需由学院考试系统管理员进行授权。

4、进入系统后需进行至少在线一小时的学习或练习方可进行在线考试。

5、通过考核后,考生下载保存“考试合格证书”,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入实验室。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51日起,对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对违反此规定的,要求学院作为实验室安全隐患予以整改。

2、请各学院指派一名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安全系统管理员的职责为在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院长指导下,组织协调院内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相关工作。各学院的考试系统管理员名单请尽快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授予系统管理权限。

3、各学院、中心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及考试对象确定安全学习与考试内容。

4、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将纳入学院实验室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学院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师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与考核。“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考试系统相关问题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顾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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