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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9年征兵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5-09 浏览次数: 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上海市征兵通知,2019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已经开始,欢迎我校学生踊跃报名。

一、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9届毕业生以及在校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年龄要求:男生为2019年年满1822周岁(199711-20011231日期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611日以后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及研究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511日以后出生)。女生为1822周岁(199711-20011231日期间出生)。

二、征集条件

1、视力:左眼4.5以上;右眼4.6以上。

2、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3、男性体重:身高减去110为标准体重。上限加上30%,下限减去15%

女性体重:身高减去110为标准体重。上限加上20%,下限减去15%

4、报名的学生,要征得父母亲同意,并作好去部队的准备。

5、其他条件以体检、政审为准。

三、优待政策

1、应征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毕业后将获得学费资助、服役优待金和地方经济补助(包括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按上海市统一标准执行。

2、退役大学生学业相关优抚政策:

1)设立“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2)应征入伍的专科生,毕业当年可自主选择参加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考试,并享受上海市教委给予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和未尽事宜以当年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公布为准;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本科限一、二年级,专科限一年级);

4)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如因专业设置调整或招生政策调整,影响退役复学,须服从学校安排

3、入学前为外地户籍的大学生落户专项政策:

1)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2)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居住证,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服义务兵年限视同居住证持有年限。

4、退役毕业大学生报考上海市公务员及就业相关优惠政策:

1)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2)每年在本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对报考警察学员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8周岁;

3)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村官”考试,对考试合格者优先招录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

4)职能部门每年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退役士兵。

备注: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与在校生同等优惠政策。

5、享受国家、上海以及我校规定的其他有关待遇。具体可向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25日征兵动员宣传、学生报名。

5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和预定新兵。

9月上旬送兵。

注:报名时请准备好10张同底版1寸免冠照。

五、报名方法

即日起,有意入伍参军的学生可前往本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报名,填写并递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预征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学工系统下载或者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六、校武装部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79137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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