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传播核心价值弘扬师德师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7 浏览次数: 6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第30个教师节前夕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全国教育功臣”、“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我校“立德树人立业圆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以传播核心价值 弘扬师德师风为主题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1114-21日。

二、参加对象及组织形式

1.面向全校师生;

2.以各基层党组织和行政部门为单位开展活动。

三、活动议题

1.如何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新形势下高校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3.习近平总书记北师大讲话对于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职业理想的启迪,以及如何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4.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4年修订案)》(征求意见稿) 的修改建议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

2.大讨论活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展开,确保覆盖到各个层面,并让尽可能多的师生参与进来;

3.把大讨论活动与本单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相结合;

4.努力固化讨论活动的成果:要积极做好活动会议纪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报道本单位的相关讨论活动,共同营造我校“勤业惟诚厚学致用”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师生尤其是教师积极撰写活动发言稿和活动心得,优秀稿件请及时上传部门精神文明网并推荐给校新闻办;

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活动资料及时归纳存档。

注:本通知电子版可到学校精神文明网“学习资料/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

                                党委宣传部

                            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4年修订案)(征求意见稿)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4年修订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提升师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校“勤业惟诚,厚学致用”的文化价值取向,更好地肩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与使命,为早日实现我校现代化特色大学建设目标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和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恪尽职守,有甘为工程大奉献的精神。不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有仁爱之心,以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严格要求并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有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三、教书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并探索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尊重学生个性和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慈相济,诲人不倦。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

四、严谨治学

弘扬科学精神,勤奋求是,精益求精,追踪前沿,勇攀高峰。发扬民主,互助共进,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五、服务社会

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升个人品格。坚守高尚情操,言行雅正,务实清廉。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