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精神,培养我校师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习惯,促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发展,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于2019年11月20日举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健体魄,筑梦程园”为主题的“2019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三、协办单位:校工会 校团委 校各部门处室
校学生体育总会
四、活动时间:
(一)报名时间:10月14日(周二)12:00——11月08日(周五)12:00
(二)彩排时间:11月15日(周五)14:30
(三)开幕时间:11月20日(周三)08:00
(四)竞赛时间:11月20日(周三)09:30
注:如遇特殊天气,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赛地点:
(一)开幕式:松江校区西田径场(近体育馆)
(二)竞赛:松江校区西田径场,详见秩序册示意页。
六、竞赛组别:
(一)学生组:以院系为单位,凡在校正式注册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身体健康,有一定体育锻炼基础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教工组:以院系为单位,凡登记在册的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三)比赛分学生组、教工组,分别计算成绩。
七、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1.男子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跳短绳、大力士;
2.女子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跳短绳、大力士。
3.团体项目:拔河(6男4女)、足球射准(3男1女)、定点投篮(3男1女)、集体跳长绳(5男5女)。
(二)教工组
1:男子项目:100M、立定跳远、跳短绳、大力士
2:女子项目:100M、立定跳远、跳短绳、大力士
3:团体项目:广 播 操(8男8女)、拔河(6男4女)、足球射准(3男1女)、定点投篮(3男1女)、集体跳长绳(5男5女)
(三)师生混合组
1:异程接力,200米(一棒)+200米(二棒)+400米(三棒)+800米(四棒)。参加队员分别为:男教师+女教师+女生+男生。
2.本项接力赛分数均分到学生组和教工组作分别计分。
3.参赛者的身份不得替代,参赛时以学生证和工作证确认。
八、报名办法
(一)学生组
1.以院系为单位,凡在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身体健康,有一定体育锻炼基础者,均可报名参加。
2.各单位设领队1名,教练1~2名。
3.各单位个人项目每项限报3人,团体项目每项限报1队;参赛队员每人限报两项单人项目及两项团体项目。
4.为确保安全,男、女1500米,3000米项目的参赛者,要求必须是经常参加该项目锻炼的同学,方可报名参加比赛,并由各院系自行选拔。
(二)教工组
1.凡登记在册的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2.各单位设领队1名,教练1~2名。
3.每单位个人项目男女各限报3人,按成绩取名次,成绩相等名次并列。集体项目每单位报1队,每人参赛项目不限。
(三)报名时间、方式
1.各组报名表请至校园网主页运动会通知处下载;
2.各组报名表由学院统一组织,于11月08日(星期五)12:00前加盖学院公章递交至体育部校运会竞赛部,并发送电子版至caierkang1984@qq.com;
3.运动员报名后,不得再行更改。女同学因例假不能参赛者,必须于单项赛事开赛前一周到体育馆运动会竞赛部申请更换人选,但不得用已报名者替换或更换项目。
4.涉竞赛报名其他事宜,请与校运会竞赛部联系。
5.联系人:蔡二康;联系电话:021-6779130913818539323
电子邮箱:caierkang1984@qq.com
联系地址: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体育馆141室
九、竞赛方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群体项目竞赛细则。
(二)径赛各项的组别、道次,田赛比赛的顺序,均由大会统一抽签排定。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穿运动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各队服装要求一致。
(四)凡报名参赛运动员除伤、病外(有医院证明)不得弃权。
十、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学生组、教工组各个人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并按7、5、4、3、2、1分别计分。团体项目、接力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并按14、10、8、6、4、2分别计分。
(二)除第一名外,凡在各项比赛中名次并列,则平均计算得分并取消下面相关的名次。
(三)凡打破运动会纪录,团体项目加20分;个人项目加10分。
(四)本次比赛设学生组团体、教工组团体,分别录取前三名。
(五)团体总分若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本届运动会竞赛组裁决。
十一、奖励办法
(一)获得学生组团体、教工组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分别颁发荣誉奖杯。
(二)个人项目、混合项目、4*100M前六名,群体团体项目前三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放赛事纪念品。
(三)入场式和广播操评选优胜者,大会授予“优胜奖”和“组织奖”。
(四)大会根据实际参赛率,参赛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表现以及各部门入场式、观众组织等表现授予“精神文明奖”。
十二、凡冒名顶替,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大会仲裁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情节严重者,取消团体总分。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组委会所有。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2019校运动会——竞赛规程.doc附件2:2019校运动会——竞赛细则.doc附件3:2019校运动会——教工报名表.xls附件4:2019校运动会——学生报名表.xls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运动会组委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