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每学年要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审查认定(复核)”的规定,4月8号下午14:30,机械工程学院在E316举行了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宣讲会,学院各年级已被认定的困难学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张春燕老师主持。
首先,张老师介绍了困难生认定对象,包括首次提交符合要求的《认定申请表》和已通过学校201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并指出为了顺利完成认定工作,困难学生须在9月1号之前向学院提交2011年度《认定申请表》和收入证明、户籍证明等。
张老师向同学们讲解了所交材料的详细安排和注意事项,让同学们对认定工作有了详细的了解。最后,张老师强调了此次认定的重要性,希望学生们认真对待。
此次宣讲会不仅推动了学院的困难生认定工作,也让学生明确了自己的任务,努力完成自己的培养计划,积极参加慈善活动,学会感恩,学会自强,并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创造出自己的事业,不辜负国家以及学校的帮助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