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
4月15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门门妍萍率队调研数理外国语联合党委“四责协同”落实情况,调研会在行政楼1308召开。校校纪委综合办,数理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班子成员、党政班主任、组织员参加调研会。
门妍萍书记认为,在数理外国语联合党委的带领下,两个学院教职工精神状态奋发向上,基础工作扎实有效,能全过程确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同时也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即要从战略上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又要从战术上运用有效办法确保“四责协同”落实落地;二是要切实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建立“五大清单”,运用好“四书四会三报告”,结合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进一步的全流程梳理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点,把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有制度,每个节点有措施。
会上纪委段海霞副书记反馈了对联合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结果。数理外国语联合党委钱慧敏书记作了工作汇报,外国语学院王刚院长、数理与统计学院殷志祥院长、两学院班子成员作了交流发言。
2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
6月28日上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6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和审议2022年上半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门妍萍主持会议并领学,校纪委委员出席会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会议。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门妍萍书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注重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不敢”“不能”“不想”,是相互融合、交互作用的有机整体,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谋划、贯通推进。要强化学校纪委与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联动协作,把警示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理论学习计划,拓展警示教育载体,分层分类以案促教。要把查办案件和问题线索处置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会上,全体纪检干部集体学习了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上中共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报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报告深刻总结了新时代上海发展“牢记嘱托、砥砺奋进”的五年,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思想感悟,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大家表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和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对标对照市党代会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内部控制体系深化完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修订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廉政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8、师生员工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对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等查处及时、规范。
工会配合学校人事部门建立健全教职工申诉制度,建立教师申诉委员会,畅通教职工表达诉求渠道,规范做好教职工校内权利救济处置工作。
师生员工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设有信访办公室,健全来访接待工作制、受理工作制、案件结案制等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多渠道发布并维护信访公示信息,为师生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2021年办理信访事项253件,初信、初访按期办结。学校设有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有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明确处分的期限与后果。学校建立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置学生意外伤害、意外死亡应急预案》,在校内一旦突发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有关职能部门的值班干部、责任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处置。同时,在分管校领导统一指挥下,成立学校处置学生意外伤害、意外死亡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事故处理工作,使影响和伤害减小到最低。学校设有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按规定定期向教代会汇报工作,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学校工会,负责受理人事争议,并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学校教代会代表、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组成。调解人事争议遵循“争议受理” “争议调查”“争议调解”“争议了结”和“回避”等程序和规则,明确规定了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人事争议的范围和原则,自建立以来,机构运转顺畅,在解决学校有关人事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设有教师申诉委员会,受理并处理教师提出的申诉,委员会由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党办、校办、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及法律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申诉委员会办公室,由校工会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负责教师申请申诉事项的受理审查。本年度内没有发生人事争议调解和教师申诉事项。
2021年5月26日,信访工作培训会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申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