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高校文明办: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十八届(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办经过各申报单位的自评、在线检查、集中展示、实地检查、职能部门评议、师生员工满意度测评、听取社会意见和社会责任报告公示等环节,并综合考评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等意见,完成了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评工作。
经3月28日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会讨论通过,现请你单位于3月31日(周五)-4月6日(周四)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在本校及各校区正门口及其它醒目位置(不少于3处)张贴告示,接受社会监督,张贴期为7天。
联系人:徐慧华23112585
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上海市文明单位公示(样张)
附件2:2015-2016年度预申报上海市文明单位公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