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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强化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堡垒”作用,履行政治责任,党组织设置合理、履责到位。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基本覆盖。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

学校党委在5G+人工智能实验室、世赛中心、高研院跨学科团队等一批教学科研组织建立党支部,同时结合专业特色、团队特点等创新设置车迷俱乐部党支部、邮轮人党支部、铁道工程党支部、红色机翼党支部等,有效扩大了党组织覆盖面,切实发挥了党员作用。同时,在进博会志愿者疫情防控等大型活动或重要任务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强化政治引领,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先后获评全国先进集体1个,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3个,上海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示范点1个、教卫工作党委党支部建设示范点2个,上海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个。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注重从系(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团队负责人、党员教授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制定并实施“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专项规划推进其列席院系两个会议建设14个首批“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工作室。注重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培育建设,首批立项建设13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7个研究生党员标兵。围绕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社会服务、管理育人等四大功能,对44个党支部进行“示范点”培育立项。按期推进基层党组织换届通过开展下沉指导制定示范文本列出《党组织换届问答》,为各级党组织规范换届提供有力支撑做好新增支部批复和基层党组织委员的增补工作。



2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

学校党委坚持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从实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落实。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制度落实以支部标准化建设、组织生活质量认证等为切入点,从组织生活规范记录、工作机制、样板支部组织生活的示范带动等方面统筹推进学校各基层党支部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推动组织生活量质并举。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学校党委通过定期举办二级党组织书记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交流沙龙和专题会议,加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知识实务培训,全面提高党务工作队伍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每学期下发《组织生活要点提示》,明确“规定动作+自选动作”2021年度开展组织校级组织生活观摩74场次,加强“三会一课”过程管理。实施组织生活质量认证,形成34个质量评分点,组织由特邀党建组织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等组成的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173个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进行检查,推动“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布置、检查、整改、提升工作闭环,切实增强“三会一课”制度质量。常态化做好学习教育,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求深、求准、求严、求实”上下功夫,全覆盖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依托“四史”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菜单,把学习教育融入学科建设、业务工作和社会服务中,将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新成效;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党史知识,打造校领导班子专题党课10讲,举办“党课开讲啦”活动286场次,覆盖20000余人次,掀起了学校、院系层面学党史讲党史的热潮。



2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优先在高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强化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注重向高知群体、青年教师、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群体适当倾斜,不断壮大青年党员队伍。2021年发展党员740名,超上级核定计划2.78%,超上一年度发展总数38.6%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低年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举办党章学习小组组长示范集中教育,制定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的“双培养”计划。协同马院、团委等精心打造党章学习教育系列课程,在党章学习中不断加强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进一步推进入党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组织二级党组织根据学科学业等特点,建立学生入党综合评价体系。克服疫情影响运用“智慧党建”信息化系统,做好毕业班发展党员工作。梳理和分析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情况,系统深入总结学校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充分利用烈士纪念日、七一建党、十一国庆节以及迎新季和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打造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工作品牌,通过读书交流、红色寻访、党史宣讲、红歌比赛、主题征文、志愿服务等形式,把理想信念的教育融于日常,抓在经常。



25、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学校党委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抓好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网建设,抓好发展党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公示制度,做好上级、学校和本级党费年度收支情况公示,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和市十二次党代表提名选举工作,全过程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同时,修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二级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完善校院两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二级党组织持续完善二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和党政联席会制度,党支部书记列席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健全支委会参与对应系(室)建设和发展等中心工作的决策和领导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