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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明确任务,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成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工作。坚持“破五唯”教育改革导向,健全教育评价改革制度建设、教师评价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教育教学评价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科研评价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完善教育改革资源体系专项工作小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对标已制定任务清单,包括6个专项行动,23项任务事项和57个任务,有序推进改革进程。

  对照《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负面清单,学校开展全面的规章制度梳理,重点在教师分类评价改革、科研评价改革、教学评价体系、学生五育素养评价改革等方面,废止制度4项、修订制度9项;在进一步修订与负面清单相关的9项文本的同时,学校层面重点在教师分类评价改革、科研评价改革、建立教育教学第一导向的教学评价体系、开展学生五育素养评价改革等方面展开规章制度梳理,学院层面结合学校的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二级学院制度和规范。

  修订大学章程,奠定大学治理和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及各项改革事业的发展,2021年4月学校全面启动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遵循“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保证质量;遵循程序,注重实效;全面部署,尽快启动”相关要求,成立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章程修订时间表和任务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校内外意见等环节,于2021年11月形成《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修订讨论稿。修订稿提交2022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新修订的内容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优化校长职权、细化学术机构职责、规范议事机制、明晰目标定位为主,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奠定制度保障。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021年学校紧紧围绕教育评价改革“破五唯”的新要求,以章程修订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梳理内部治理结构,打造畅通诉求渠道、保障师生权益的依法治校体系,成效显著。2021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40件,修改42件,废止5件,涉及到学术评价、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等重要领域。其中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通知》精神,对校内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涉及教职工评聘、人事管理、教育教学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启动合法性审核。

师生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学习,校领导参加市级法规培训32课时,法治骨干教师本年度参加校内相关培训555人次,涉及统战工作条例、组织工作条例、自层组织工条例等。学校注重经常性与节点性相结合,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组织了20级4912名本、专科学生和1433名研究生参加上海市教委开展的安全教育网络教学和标准化考试,参与率近100%,通过率98.6%,提高了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师生主动参与依法治校各类活动,收获颇丰。校工会《加强民主管理  助推学校转型发展》荣获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活动三等奖。纺织服装学院朱源卓作品《我与宪法·使命》获得2021年上海市高校大学生“我与宪法”优秀卫视平征集活动一等奖。 化工学院齐亚宇获大学生平安志愿者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三等奖,电气学院李嘉丽同学获优胜奖。外国语学院殷一珈同学荣获“尚法杯”2021年上海大学生法治辩论赛优秀辩手称号。

  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学校于2021件启动《章程》修订工作。2021年4月,成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任务分解和分工部署。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多次研讨,并广泛征求校内外意见,已形成《章程》修订初稿,后续将根据市教委出台的指导性文件稳中有序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围绕章程加强学校制度建设。自2020年起,按年度制定校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计划,截止2021年底修订各类行政文件:教育教学类147个、资产财务类50个、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45个、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10个、科研管理类27个、后勤保障类5个、安全管理类17个、其他40个。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设有专职法治机构——法务部,专职工作岗位——法务部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等。学校设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校办、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等主要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管理人员和各部门的兼职信息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近3年,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00余条。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sues.edu.cn/)向社会公众公开学校各类综合信息,其中教学类信息440余条、科研类信息430余条、学术报告360余条。通过学校信息门户校内文件板块向校内教职工公开文件1200余份。学校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每次校长办工会决议情况均在学校网页发布,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学术委员会积极参与决定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出台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评议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等相关内容。学术委员会、教育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依法履行民主管理、学术、学位评定以及教育教学相关审议、审定和咨询权利,助力学校发展。

20214月,《章程》修订工启动会

20224月,《章程》修订工作推进会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诉讼与仲裁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022年修订)》的通知.pdf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完善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二级学院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沪工程委〔2018〕6 号),明确对校院二级管理的权责进行梳理,凸显二级学院主体作用,引导学院主动布局人才和学科建设,扩大二级学院在学科专业建设、人事聘任和资源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强化办学主体地位。条例明确二级学院是学校下属的内部办学实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包括二级学院在规划、教育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学术委员会、院务委员会、教代会的组成和职责、学院议事规则、院务公开等内容。近期将根据最新修订的《章程》进一步完善此规章制度。


附件1 我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并举行校务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

https://news.sues.edu.cn/b1/ca/c13987a176586/page.htm

附件2 坚持四个面向,提升学科能级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暨发展战略专家咨询会https://news.sues.edu.cn/65/b5/c13987a222645/page.htm

附件3 上海市心脑血管非编码RNA成药性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培育)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我校举行https://news.sues.edu.cn/73/f5/c13987a226293/page.htm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发挥教代会主渠道作用,聚共识、促发展

坚持和完善落实高校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全委会、常委会、扩大会以及教代会各类专委会积极作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办实事”活动和服务,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一线教职工合法权益,引领广大教职工聚焦学校教育事业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2021年,成功召开学校六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听取和审议4大报告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聘用与聘期考核管理办法》。发挥教代会代表建言献策积极作用,组织教代会代表为编制学校“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学校“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

2022年6月召开六届四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教代会代表认真审议了《2021年依法治校工作报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及《关于上海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资助经费分配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等七个报告,并在分团讨论期间认真审议、建言献策。并且,在充分的分团讨论基础上,各代表团以线下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高票通过了《关于上海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资助经费分配实施细则(修订草案)》。

此外,工会联合组织部组织教代会代表对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学校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民主评议工作已实现19个教学单位民主评议全覆盖。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团委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校党委的带领下,紧跟时代步伐、锐意进取,从思想政治引领、组织机构改革、学生生活服务、综合素养发展等方面谋求突破,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认真推选上海市学联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6名代表参与大会,校研究生会当选十七届学联委员会单位,在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大会精神传达,凝聚引领青年投身上海发展;持续开展“校领导面对面”“教授面对面”等师生交流方式,鼓励更多学生参与校园民主建设,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每年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进一步发挥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以提案等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打通师生、部门之间的壁垒,更好地服务学生。深入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聚焦服务广大同学的校园生活的普遍需求。深入推进“青年大调研”的持续开展。每年调研学生2500人次,收集反馈问题400余项,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不断健全权益问题反馈制度以及问题解决情况,保证服务学生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


附件1 校领导与青年学生面对面——“诠释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座谈会召开https://news.sues.edu.cn/73/0d/c14000a226061/page.htm



40、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制度。

近年来,学校招生工作始终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招生工作提出的“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规范管理、工作精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工作要求,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而又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的招生工作要求为引领,以“岗位有规范、工作有标准、管理有制度、办事有程序”为工作思路,以阳光高考招生要求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遵守各项有关招生考试管理的法律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普高招生的内部制约机制,不断加强政策研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此外,学校积极落实阳光招生,按照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严守规范、公平、公正原则,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均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各类招生录取工作稳步开展。在全面完成各项招生工作任务的同时,不断为学校提升生源质量。

贯彻落实教电〔2021〕138号、沪教委学〔2021〕30号文件要求,修订了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按规范要求,全年开展新生学籍电子注册5046人,学历审核、注册了4415人,学位审核、注册了4035人,对每名新生、毕业生均在注册前按要求开展人像比对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修订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修订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pdf